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阳春市大学生联合会是经阳春市团委批准成立,在各镇团委指导下的容学术性、实践性为一体的非赢利性联合会组织。
第二条:本联合会的工作宗旨是:关注阳春建设、服务阳春建设;以大学生为本,以实践为道,以建设家乡为已任。
第三条:本章程作为阳春市大学生联合会的指导性纲领,全体联合会成员都有义务遵守本章程的各项规定,享有本章程的各项权利。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成员
第五条:本联合会的成员分为职能部门干事与普通会员两种.
第六条:申请加入本联合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阳春市在读的各大中专院校学生;
(2) 承认本联合会章程;
第七条: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 联合会普通会员:
权利:
①本联合会选举权和表决权;
②参加本联合会的活动;
③获得本联合会服务的优先权;
④对本联合会职能部门工作的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义务:
①遵守本联合会章程、规章制度以及决议;
②维护本联合会合法权益;
④经常性参加联合会各种活动;
(2) 联合会职能部门干事:
权利:
除享有普通会员同样的权利外还享有参与联合会活动的组织、策划权利。
义务:
除需履行普通会员同样的义务外还需:
①参与组织策划联合会各种活动;
②严格执行职能机构分配的任务;
第三章 组成和产生
第八条: 联合会的组成:
本联合会职能部门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部、组织部、外联部、宣传部、网络部、文体部组成。各单位、部门直接对常务理事会负责。各部由部长、副部长及干事组成。职能部门职权定位:
主席:统筹、主持联合会各项事宜,主持、出席联合会重要会议,负责执行机构间的联系,对外代表联合会。
副主席:具体负责联合会活动、协助主席完成联合会具体事务,协调、加强各部门的联系,分管、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
秘书部:管理联合会人事、干事、会员档案以及联合会重要文件;负责整理、保存常务理事会会议记录以及各部门例会记录;负责联合会会员的吸收与除名;负责常务理事会通知、公告文件的起草以及发布工作;负责联合会活动策划书的定稿;管理联合会经费并定时向会员大会、常务理事会汇报联合会财务运行状况。
组织部:负责策划联合会实践活动,并向常务理事会提交策划初稿,由常务理事会讨论确定最终活动方案;负责联合会专业实践活动的具体操作。
外联部:负责联合会与其他组织的联系;协助其他部门一些外联工作的开展;为联合会活动争取资金赞助;负责组织联合会部门间交流。
宣传部:负责联合会活动对外宣传策划的具体操作。
网络部:管理和更新联合会网页,协调电台报道有意义的消息,负责会刊的编辑和出版,提供最新消息和参考信息。
文体部:主要是负责组织各种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第九条:实践部
(1)该部门由联合会所有非职能部门干事的会员组成,由常务理事会统一管理。
(2)实践部下设若干实践小组,每组将选出一成员作为该组组长,主要负责在联合会有活动时向常务理事会了解活动流程及主要内容并通知组员,带领组员顺利参与联合会活动。
(3)实践组组员如有兴趣要加入职能部门作为干事,可写申请并交与常务理事会,通过审核、面试合格后便可成为职能部门干事。
第十条: 联合会的产生
(1) 常委三名,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他们将分别出任主席、副主席职务,具体任职由上届常务理事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常委向会员大会负责,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常委的候选人由各职能部门提名,经常务理事会考核合格后方可确定为候选人。当选常委如不能切实履行其职责,会员可由10人以上向常务理事会提案启动弹劾程序,经会员大会表决半数通过可予以弹劾。
(2) 委员原则上从各职能部门中产生,并出任各部部长,任期与常委相同。由三名新产生的常委根据各部门推荐的结果决定任免;主席助理同属委员级别,在每年下半年由主席提名(原则上提名在过去半年中有突出表现的各职能部门的干事,以资鼓励),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免。委员直接对常委负责。如工作过程中委员出现重大失职行为,可由常委全体通过罢免其相关职务并决定任免新委员。
第四章 会议制度
第十一条:会议分为会员大会、全体干部、干事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各部门工作例会、活动工作会议、临时会议等;
(1)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参加,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分别于联合会招新完毕后以及联合会换届选举时举行,由常务理事会负责筹备工作。遇重大事件如启动弹劾常委程序等,可由常务理事会紧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
(2)全体干部、干事会议由主席召集,全体职能部门干部、干事均应参加,原则上于每学期期末召开,总结本学期工作、举行各奖项的颁奖仪式以及根据需要进行部分职能机构人事的选举或改选。
(3)常务理事会议分正式会议与非正式会议。正式会议由主席召集主持,全体理事会委员参加,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各部门分别小结联合会两月内所做的活动,并作接下来两月的工作计划等;非正式会议由主席召集主持,全体理事会成员参加,原则上每三周召开一次,讨论联合会近期工作方向、任务,讨论各部门提交的活动策划,分享之前活动所得经验教训,并做任免、批准事项,小结财务等。
(4)各部门工作例会由各部处长召集主持,该部处副部长、部长助理、干事等参加,每两个月召开三次(或各部依情况自定),贯彻常务理事会决议、策划相关活动方案、讨论制定本部处的近期工作计划、分享之前活动所得经验教训、加强各成员间联系等。
(5)活动工作会议:由具体活动总负责人根据活动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由所有参与具体活动筹备的组织者参加。
(6)临时会议:为处理突发事件等由联合会干部临时主持召开的会议。
第五章 活动制度
第十二条:本联合会各种活动由常务理事会统一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 活动策划初稿来源有以下几个方面:各部门提交的活动策划初稿、会员以个人或小组名义的提案,市(镇)团工委等组织的建议等。
(2) 经常务理事会讨论后确定出最终活动方案,由秘书部负责活动策划书的定稿。
(3) 秘书部负责市(镇)团工委等主管部门的申报工作。
(4) 获得主管部门的审批之后,由常务理事会确定由专人负责(原则上在两名副主席中产生)负责该项活动的实施,其助手则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灵活处理;
(5) 活动总负责人根据活动需要从各部门中抽调人员组成活动筹备小组,具体负责活动各项事宜,并确定联络人,专门负责督促各部门的工作完成进度,协调各部工作以确保活动顺利完成。在此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应给予最大程度的配合。
(6) 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均需做一份活动总结交给活动总负责人,活动总负责人亦需向常务理事会提交一份详细工作总结。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阳春市大学生联合会常务理事会。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由联合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起草、修订工作。修改须经过会员大会表决2/3通过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本章程于2005年2月2日联合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即日起生效。
阳春市大学生联合会